【管理制度】柬埔寨政府近年來不斷改進海關管理制度,致力於實現簡潔、高效、透明和可預測的海關管理。

  2006年,柬埔寨起草完成並通過《關於通過風險管理實施貿易便利化的次法令》,準備實施基於貿易商檔案資料的風險管理系統,即通過利用電腦系統分析貿易商檔案資料、商品或原產地,進行海關監管。為此,柬埔寨政府還採用了電腦化海關清關綜合系統--自動海關資料系統。

  此外,為簡化海關程式,柬埔寨政府決定推行使用“海關一站式服務系統”,並計畫在西哈努克港安裝自動海關資料系統終端。柬埔寨政府希望藉此減輕貿易活動的行政負擔,並減少腐敗滋生的機會。

  【關稅稅率】除天然橡膠、寶石、半成品或成品木材、海產品、沙石等5類產品外,一般出口貨物不需繳納關稅。

  所有貨物在進人柬埔寨時均應繳納進口稅,投資法或其他特殊法規規定享受免稅待遇的商品除外。進口關稅主要由四種匯率組成:7%15%35%50%部分。

  進口產品稅率見下表:在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的共同有效關稅體制下,從東盟其他國家成員國進口、滿足原產地規則規定的產品可享受較低的關稅稅率。按照整體關稅減讓時間表規定,到2010年,除少數特例商品外,柬埔寨關稅稅率降至0-5%

 

出處:柬埔寨天空網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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